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

我反对这个

前几天和一个朋友通信时,提到临近的2008年奥运会,我当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反对奥运会在垄断体育的地区召开。

我认为任何一位运动员或一支运动队,首先应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比赛。拿金牌,为国家争荣誉虽为众望所归,但绝不可强求。运动仅仅是一种职业,不幸的是与其它职业相比,它与国家荣誉挂钩较多。然而在中国,运动员充当的只是国家工具,金牌成了政治任务,那些侥幸拿到冠军的人得到国人病态的尊敬与追捧,否则轻则指责重则唾弃。国家不惜重金打造一位世界冠军,但对于那些无力夺冠的人们却连日后最基本的生活都很难维持。对于像马俊仁那类为了金牌而采用非人道方式训练运动员混账教练竟然能心安理得的呆在监狱外面同时享受着国人称赞,我实在感觉悲哀。在这样一片首先违背奥林匹克精神,把体育政治化的土地上举办奥运会本身就是对圣火的莫大讽刺。

我佩服任何一位世界冠军,也同样佩服那些虽然与冠军失之交臂,但仍然为了梦想日复一日刻苦训练的运动员们。但我仅仅尊敬那些把梦想首先建立在一个独立的自我意识之上,而非国家荣誉或某集体荣誉的人们,无论他们夺冠与否。

刘翔平世界纪录时,我竖起了大姆指,因为我觉得他不但跑得快,更重要的是他具备挺强人格魅力与独立意识。当年王军霞破世界纪录并夺冠时,我没什么感觉,尽管他们都是中国人。

与个人价值相比,国家荣誉可要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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