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

推荐一位我相当欣赏的作家-刘震云

我最喜欢的几个作家全是清一色的中国人,我一点不排外,只是在读外国名著的中文译本时我找不到那种由然而生的文化认同感,如果直接读英文原版,我身边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时而哭时而笑,我却得手捧一本字典,仔细琢磨这个词在这一句里代表哪层意思。

第一次知道刘震云是通过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手机》,这部电影根据刘震云同名小说改编,我看完后感觉故事逻辑性有严重问题,仔细一回忆才发现这不是导演的错,是我自己刚才睡着了。之后在吉隆坡很著名的一家书店里闲逛时发现《手机》的原著小说,我随手抽出翻了几页,感觉有点意思,比看电影强,于是买回家慢慢读。


《手机》的前百分之七十还不足让我服气,关键是后百分之三十,刘震云用倒述的方法描写严守一的前辈的故事时,我才开始发觉文字变得很震撼。但这最重要的一部分恰恰被冯导给掐了。


之后刘震云真正让我心服口服的作品有两个:《温故一九四二》和《天下故乡黄花》,其中《温故一九四二》是我目前为止读过的最好的一部纪实文学作品。刘震云的文字让我感觉到一股浓浓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气息,但在这种气息背后,却展示出一副真实反映中国人生存与心理状态的画面,原来这片土地上的这群人是这样生活的。我一直认为哲学家与艺术家的区别就在于,前者要把一个问题解释得无懈可击,后者则需要把问题展示得无懈可击。与鲁讯和柏杨相比,刘震云把“中国人”这个东西展示得更到位,前二位在我眼中缺少大家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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